查询确认商标的使用年限
发布日期:2020-10-21 浏览次数:0
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。
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。
对于转让处于续展期的商标,双方都要记得提出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。该商标若已经过了宽展期,那这转让是核准不下来的。
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。
对于转让处于续展期的商标,双方都要记得提出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。该商标若已经过了宽展期,那这转让是核准不下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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