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专利申请介绍
发布日期:2020-10-21 浏览次数:0
1.台湾专利制度简介
台湾地区现行专利制度为1944年的《专利法》,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专利法。其对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的专利法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;其贯彻了现代西方国家专利法的某些基本原则,迎合了世界专利法发展潮流,保护工业上有利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和执行强制许可,其颁布促进了旧中国工业的发展和结构的调整。
2.台湾专利类型及申请流程介绍
发明专利:保护期为20年,自申请日起算。医药品、农药品或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可以申请续展1次,续展期为二到五年。
实用新型:保护期为12年,自申请日起算。
工业设计:保护期为12年,自申请日起算。
台湾智慧财产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,对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专利进行形式审查。
2.1 发明专利
2.1.1发明专利概念和说明
台湾《专利法》对发明的定义是:“发明是指对产品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。”
台湾地区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与大陆基本一致,其流程为:专利申请、形式审查、早期公开、实质审查、专利授权。
申请日次日起三年内,任何人均可向专利机关申请实质审查,且一经申请不得撤回;中国大陆申请人应注意******在大陆专利申请公开之前在台湾提出申请,否则有被撤销之虑。
2.1.2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
台湾地区发明专利可以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,授权后延展至台湾地区,也可以直接向台湾智慧财产局提交申请。
2.1.3发明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
需要提供中文版的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,说明书摘要,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;
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(无需公证或者认证);
宣誓书;
申请人名称,申请人地址、发明人姓名、发明人地址等信息。
申请材料的语言为繁体中文。
2.2 实用新型专利
2.2.1实用新型专利概念和说明
台湾《专利法》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:“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。”
台湾地区实用新型申请实行初审制,申请案文件齐全符合基本要求后,即可公开,可申请提前公开或最多申请延缓6个月公开,自公告日起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并颁发证书。优先权与发明专利相同。
2.2.2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
台湾实用新型专利可直接向台湾智慧财产局提交申请。
2.2.3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
需要提供中文版的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,说明书摘要,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;
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(无需公证或者认证);
宣誓书
申请人名称,申请人地址、发明人姓名、发明人地址等信息。
注:申请材料的语言为繁体中文。
2.3工业设计专利
2.3.1工业设计专利概念和说明
台湾《专利法》对工业设计的定义是:“工业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。”
台湾地区工业设计申请与实用新型基本一致,差异在于工业设计不享有优先权。
2.3.2工业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
工业设计专利直接向台湾智慧财产局提交申请。
2.3.3工业设计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
需要提供正六面视图和立体图;
对工业设计的简要说明,包括产品名称,用途,设计要点等;
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申请委托书(无需公证或者认证);
宣誓书
申请人名称,申请人地址、发明人姓名、发明人地址等信息。
注:申请材料的语言为繁体中文。
3.不能申请专利的主题
在台湾,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:
科学发现;
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;
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;
动物和植物品种;
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;
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、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。
对前款第(四)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,可以依照规定授予专利权。
此外,以下两项在台湾不能申请专利:
软件程序;
商业方法。